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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做会计分录?

编辑:赣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8-05-07

答:一、会计分录

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,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;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。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:

(一)由社保出

收到时:

借:银行存款

贷:其他应付款(或应付职工薪酬)

支付时:

借:其他应付款(或应付职工薪酬)

贷:现金(或银行存款)

(二)由企业出

计提时:

借:生产成本/销售费用/管理费用 (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)

贷:应付职工薪酬

支付时:

借:应付职工薪酬

贷:银行存款或现金

二、伤残就业补助金定义及计算

(一)含义: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、六级伤残,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,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,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,劳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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